题目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A正确-|||-B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关于交通安全教育扣减记分政策的理解。
核心思路:明确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扣减记分的条件和规则。关键点在于确认“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且“累积记分未满12分”时,通过符合要求的教育活动可以申请扣减记分。
破题关键:需结合法规中“教育扣减记分”的具体规定,判断题目描述是否与政策一致。注意区分“扣减记分”与“清除记分”的概念差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25条:
- 教育扣减条件:驾驶人需在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且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情况下,方可申请教育扣减。
- 扣减规则: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如完成指定学时或形式),可申请扣减记分,每次最多扣减6分,且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能扣减一次。
- 政策依据:题目描述与上述规定完全一致,因此判断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