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教师有教育权,这一权利可以放弃。()A. 正确B. 错误
教师有教育权,这一权利可以放弃。()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B. 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对教师基本权利性质的理解。关键在于明确教育权是否属于教师可以自主放弃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教育权是其职业属性的体现,具有不可放弃性,因为其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受教育权和教育秩序的正常运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设立目的是保障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而非可随意处分的个人权益。
- 权利性质分析:教育权的行使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基础。若允许教师随意放弃,将导致教育秩序混乱,损害学生利益。因此,教育权属于不可放弃的法定权利。
- 类比推理:类似于劳动者的劳动权,教师的教育权具有社会公益属性,不能因个人意志而放弃,以维护教育事业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