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8年6月初,山南省东海市公安局河东区分局接到某药品销售公司报案,有人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药品价格销售抗癌 特效药H。案件甶东海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支队立专案侦査。经査,犯罪嫌疑人徐某利用自营的合法药店作掩护,向印度某制药厂低价购买所谓的抗癌特效药H,再通过非法途径带回国内,组织销售人员以5000元/瓶的价格向国内多个省份的病患加价销售,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涉及病患约2千人。同时,徐某在国内销售的抗癌特效药H未依法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等。9月1日,专案组对以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予以统一收网,抓获涉案人员7人,査获大量抗癌特效药H及账本等涉案财物。 经检验,该抗癌特效药不含所标有效成分,属假药。(不定项)【材料】为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准确、及时、有效地办理此案,有关部门对该法案法律文书(如下图)进行了执法规范化把关,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 )。(单选)时间2018年9月3日2时0分至2018年9月3日6时59分-|||-地点_东海市看守所1号审讯室-|||-讯问人(签名)刘某、成某工作单位东海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记录人(签名)成某工作单位东海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被讯问人徐某性别男年龄55出生日期19XX年3月12日-|||-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略) □是 7人 个人大代表-|||-现住址山南省东海市华茂小区1号楼11号联系方式XXX 11215XXX-|||-户籍所在地 同住址-|||-问:我们是东海市公安局食环药支队民整,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依法律规定你要如实说明自己问-|||-题(讲法律,将权利义务告知书交于本人)-|||-是否听清楚?-|||-签:知道了,权利义备告知书我已读,没有其他要求。-|||-间:别名?-|||-签: 徐小某。-|||-东海市 公 安 局-|||-拘 留 证-|||-东公(刑)拘字[2018]1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之规定,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性-|||-别男,出生日期19XX年 -3月12日,住址出南-|||-省东海市南城区华茂小区1号楼11号) 执行-|||-拘留,送东海市看守所羁押。-|||-公安局(印)-|||-2018年8月31日-|||-本证已于2018年9月1日21时向我宣布。-|||-被拘留人:徐某(捺指印)-|||-本证副本已收到,被拘留人徐某于2018-|||-年9月2日5时送至我所。-|||-接收民警:章某某看守所(印)A、刑事拘留宣布时间B、刑事拘留制作《讯问笔录》时间C、对犯罪嫌疑人在凌晨讯问D、犯罪嫌疑人送达看守所时间
2018年6月初,山南省东海市公安局河东区分局接到某药品销售公司报案,有人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药品价格销售抗癌 特效药H。案件甶东海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支队立专案侦査。经査,犯罪嫌疑人徐某利用自营的合法药店作掩护,向印度某制药厂低价购买所谓的抗癌特效药H,再通过非法途径带回国内,组织销售人员以5000元/瓶的价格向国内多个省份的病患加价销售,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涉及病患约2千人。同时,徐某在国内销售的抗癌特效药H未依法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等。9月1日,专案组对以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予以统一收网,抓获涉案人员7人,査获大量抗癌特效药H及账本等涉案财物。 经检验,该抗癌特效药不含所标有效成分,属假药。
(不定项)【材料】为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准确、及时、有效地办理此案,有关部门对该法案法律文书(如下图)进行了执法规范化把关,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 )。(单选)
(不定项)【材料】为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准确、及时、有效地办理此案,有关部门对该法案法律文书(如下图)进行了执法规范化把关,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 )。(单选)

- A、刑事拘留宣布时间
- B、刑事拘留制作《讯问笔录》时间
- C、对犯罪嫌疑人在凌晨讯问
- D、犯罪嫌疑人送达看守所时间
题目解答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留程序的法律规定,重点在于拘留后讯问的时限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并决定是否逮捕。若超过24小时未讯问,则构成程序违法。题目中需结合拘留证宣布时间与首次讯问时间的关系,判断是否存在执法瑕疵。
关键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85条: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立即释放。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3条:拘留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材料时间线分析
- 拘留证签发时间:2018年8月31日
- 拘留证宣布时间:2018年9月1日21时(距签发约35小时,已超24小时,但题目未选项A)
- 首次讯问时间:2018年9月3日2时(距拘留宣布约49小时,明显超24小时)
选项逐一排除
- A选项:拘留宣布时间(8月31日签发→9月1日21时宣布)虽超24小时,但题目未将其作为错误点。
- B选项:首次讯问笔录制作时间(9月3日2时)距拘留宣布(9月1日21时)已超24小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85条。
- C选项:凌晨讯问本身合法,只要程序规范。
- D选项:送达看守所时间为9月2日5时(距拘留宣布约8小时),符合“及时送看守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