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安服务。A.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B. 曾经违反学校纪律C. 曾经违反社会公德D. 曾因过失被学校领导批评
[单选]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安服务。
A.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
B. 曾经违反学校纪律
C. 曾经违反社会公德
D. 曾因过失被学校领导批评
题目解答
答案
A.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
解析
本题考查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关于保安服务人员资格条件的理解。核心要点在于识别哪些情形属于法律明确禁止从事保安服务的条件。需要特别注意“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这一关键表述,因为这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件,而其他选项中的行为通常不构成法律禁止的范围。
选项分析
选项A: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
故意犯罪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刑事处罚意味着对社会危害较大。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17条,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因此本选项正确。
选项B:曾经违反学校纪律
违反学校纪律属于教育管理范畴,通常不涉及法律处罚,且与保安服务的职业要求无直接关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
选项C:曾经违反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德属于道德层面的评价,法律未将其作为保安服务的职业禁入条件,因此不影响从事保安服务。
选项D:曾因过失被学校领导批评
过失行为且未产生严重后果,仅受到内部批评教育,远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从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