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其法定代理人以外的成年亲属或者教师、辅导员等参与有利于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邀请其参加有关活动。()A. 正确B. 错误
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其法定代理人以外的成年亲属或者教师、辅导员等参与有利于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邀请其参加有关活动。()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本题考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中教育挽救措施的理解。关键点在于明确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是否应当邀请法定代理人以外的特定成年亲属或教育工作者参与相关活动。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
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3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根据情况邀请法定代理人以外的成年亲属、教师、辅导员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工作人员参与讯问、审判等活动。这些参与主体能够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认识错误,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关键逻辑:
题目中“有利于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表述,与法律规定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高度契合。因此,司法机关“应当邀请”上述人员参与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答案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