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3.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予以保障。A. 人民政府B. 社会C. 国家D. 学校
23.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予以保障。
A. 人民政府
B. 社会
C. 国家
D. 学校
题目解答
答案
A. 人民政府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关于特殊群体教育保障的规定。关键点在于明确不同主体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特别是政府的主体责任。题目中的两类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者)属于法律特别关注的对象,需结合法律条文明确经费保障的最终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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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定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选项分析
- 选项B(社会):社会力量可通过捐赠等方式参与,但经费保障并非其主体责任。
- 选项C(国家):国家层面负责制定政策和经费统筹,但具体执行和资金拨付需由地方政府(人民政府)落实。
- 选项D(学校):学校是教育实施主体,经费保障属于行政管理范畴,非学校职责。
- 选项A(人民政府):法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负责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包括特殊群体的教育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