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A.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B.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C. 无偿出租土地使用权D. 无偿出让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
A.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B.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C. 无偿出租土地使用权
D. 无偿出让土地使用权
题目解答
答案
A.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解析
本题考查土地闲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用。关键点在于理解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法律后果。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使用权人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防止土地资源浪费。需注意区分“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的适用情形,前者针对闲置行为,后者通常涉及公共利益需要。
法律依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明确,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选项分析:
- A(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正确。
- B(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错误。有偿收回仅适用于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情形(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 C(无偿出租土地使用权)、D(无偿出让土地使用权):错误。出租、出让属于土地使用权的初始配置方式,与闲置土地的处置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