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第四航权是目的地下客权,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飞入另一国或地区作商业性运载,即卸下从该国载运的旅客、货物和邮件的权利。A. 正确B. 错误
第四航权是目的地下客权,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飞入另一国或地区作商业性运载,即卸下从该国载运的旅客、货物和邮件的权利。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本题考查对国际航空运输中第四航权的理解。关键在于区分不同航权的定义:
- 第二航权(目的地下客权):允许航空公司在目的国领土内卸下旅客、货物和邮件。
- 第四航权(中途分运权):允许航空公司在中途降落的国家领土内装卸旅客、货物和邮件,无论其是否为最终目的地。
破题关键在于明确第四航权的核心是“中途分运”,而非仅限于最终目的国的下客行为。
题目将第四航权定义为“目的地下客权”,即允许航空公司在另一国领土内卸下旅客、货物和邮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定义:
- 第二航权对应“目的地下客权”,特指在最终目的国下客。
- 第四航权对应“中途分运权”,允许在中途点装卸,包括将中途国作为目的地。
题目混淆了两者的区别,因此描述错误。但题目给出答案为A(正确),可能存在定义差异或题目表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