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机关的人员组成必须突出的特点是( )。A. 区域性B. 自治性C. 民族性D. 专业性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机关的人员组成必须突出的特点是( )。
A. 区域性
B. 自治性
C. 民族性
D. 专业性
题目解答
答案
C. 民族性
解析
本题考查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民族自治机关人员组成的核心要求。关键在于理解民族性是人员构成的法定特点,即领导成员中必须有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以体现民族平等和自治原则。需区分其他选项中“区域性”“自治性”“专业性”与人员组成无关或非核心的内容。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应当体现民族特点。具体要求包括:
-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核心体现民族性)。
- 其他组成人员中也应有一定比例的该民族公民。
选项分析:
- A. 区域性:指自治机关的地理属性,与人员组成无关。
- B. 自治性:强调自治权的行使方式,非人员构成特点。
- C. 民族性:直接对应法律中对人员组成的民族比例要求。
- D. 专业性:法律未将专业性作为人员构成的核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