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在不通航河流上建设闸坝后可以通航的,通航建筑物的建设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承担o-|||-A、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航道主管部门-|||-C、交通主管部门-|||-D、建设单位

题目解答
答案
C. 交通主管部门
解析
本题考查《航道法》中关于通航建筑物费用承担主体的规定。关键在于理解闸坝建设后新增通航需求时,相关费用的分担原则。需注意区分建设单位与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法律条文中对“同步建设”和“费用承担”的具体要求。
根据《航道法》第十八条:
- 在不通航河流上建设闸坝后需通航的,通航建筑物必须与闸坝同步建设。
- 费用承担:若国家无特殊规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通航建筑物的建设费用。这是因为通航需求属于航道管理范畴,而交通主管部门承担航道规划与管理职责。
选项分析:
- A、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通常涉及跨区域重大工程,但题目未提及特殊情况。
- B、航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已明确归属交通主管部门。
- C、交通主管部门:符合法律规定,负责通航建筑物的统筹建设。
- D、建设单位:仅负责闸坝主体工程,通航部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