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幼儿阳阳在自由活动时偷偷溜出幼儿园,在人行道上被电动车撞伤。对阳阳受到的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 幼儿园B. 车主C. 阳阳的监护人D. 车主和幼儿园
幼儿阳阳在自由活动时偷偷溜出幼儿园,在人行道上被电动车撞伤。对阳阳受到的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 幼儿园
B. 车主
C. 阳阳的监护人
D. 车主和幼儿园
题目解答
答案
D. 车主和幼儿园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侵害时的责任承担,涉及幼儿园的教育管理责任与侵权人的直接责任的认定。
解题核心思路:
- 幼儿园的管理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幼儿园需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推定存在过错。
- 侵权人的直接责任:车主作为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若存在过错(如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分担:若幼儿园的管理过失与车主的驾驶过失共同导致损害,二者需共同承担责任。
破题关键点:
- 幼儿园未有效防止幼儿擅自离开,存在管理过失。
- 车主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存在直接侵权行为。
- 二者行为共同导致损害,需连带或按份赔偿。
法律依据:
- 《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损害,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幼儿园与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分析:
- 幼儿园的过错:
题目中阳阳“偷偷溜出幼儿园”,说明幼儿园在自由活动期间未尽到合理的看护义务,存在管理疏漏。 - 车主的过错:
车主在人行道驾驶电动车撞伤阳阳,若未举证证明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如避让行人),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承担:
幼儿园的管理过失与车主的驾驶过失共同导致损害,二者均存在过错,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排除干扰项:
- 选项A、B:仅追究单方责任,未全面考虑幼儿园与侵权人的共同过错。
- 选项C:监护人已将阳阳交由幼儿园照管,无明显过错,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