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15、某日下午14时,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下午16时行驶了275公里,追尾前方的小型汽车,造成2人死亡。事故中高某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Y: 正确N: 错误
(判断题) 15、某日下午14时,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下午16时行驶了275公里,追尾前方的小型汽车,造成2人死亡。事故中高某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Y: 正确 N: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根据题目描述,高某在下午14时至16时的2小时内行驶了275公里。按照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小时计算,2小时内正常行驶距离应为240公里。高某实际行驶距离为275公里,显然存在超速行为。然而,题目未提及高某有疲劳驾驶的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疲劳驾驶通常指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或未休息20分钟以上。本题中,高某仅驾驶2小时,不符合疲劳驾驶的定义。因此,题目中“高某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是不正确的。
答案:N: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定义的理解以及根据题目信息进行判断的能力。解题思路是先明确疲劳驾驶的法律定义,再将题目中高某的驾驶时长与该定义进行对比,从而判断高某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 明确疲劳驾驶的定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疲劳驾驶通常指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或未休息20分钟以上。
- 分析题目中高某的驾驶时长:题目中表明高某从下午14时行驶至下午16时,其驾驶时长为$16 - 14 = 2$小时。
- 对比驾驶时长与疲劳驾驶定义:高某的驾驶时长2小时,小于疲劳驾驶定义中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的标准,所以高某不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