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禁止医师等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A. 药物研究试验内容B. 药品临床试验申请C. 委托研发项目D. 合作开发课题E. 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禁止医师等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
A. 药物研究试验内容
B. 药品临床试验申请
C. 委托研发项目
D. 合作开发课题
E. 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题目解答
答案
E. 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医务人员收受利益的禁止性规定。核心要点在于识别法律明确禁止的收受对象。药品管理法严格禁止医务人员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代理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包括金钱、礼品、回扣等,而合法的科研合作或试验申请则不在禁止范围内。
选项分析
A. 药物研究试验内容
药物研究试验内容属于学术交流或科研合作的范畴,法律鼓励医药领域的研究与创新,因此收受此类内容不违反规定。
B. 药品临床试验申请
药品临床试验申请是药品上市前的合法流程,收受申请本身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不构成违法行为。
C. 委托研发项目
委托研发项目属于企业与医疗机构或科研机构之间的合法合作,收受此类项目是科研活动的正常现象,法律未禁止。
D. 合作开发课题
合作开发课题是科研合作的重要形式,收受此类课题属于学术自由的范畴,法律允许合法的科研合作。
E. 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是法律明确禁止收受的对象。根据药品管理法,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代理人提供的金钱、礼品、回扣等经济利益,以防止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