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发包方发布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书的行为就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其目的在于邀请承包方投标。()A. 正确B. 错误
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发包方发布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书的行为就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其目的在于邀请承包方投标。()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法中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分。关键在于理解招标公告的法律性质。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而要约是直接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招标公告的目的在于吸引承包方投标(即发出要约),而非直接构成要约,因此属于要约邀请。
法律依据与逻辑分析
- 要约邀请的定义: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常见形式包括招标公告、拍卖公告等。
- 招标公告的性质:发包方发布招标通告或邀请书,目的是邀请承包方提出投标方案(即要约),而非直接承诺订立合同。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需内容具体且具有约束力,而要约邀请仅是订立合同的预备步骤。
结论
题目中“发包方发布招标通告或邀请书的行为是邀请承包方投标”的表述完全符合要约邀请的定义,因此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