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经批准将军事设施拆除、迁建、改建或者改作民用的,由提出需求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军事机关 ( )。A. 政策支持或者经济补偿B. 政策支持或者经费补助C. 政府支持D. 经费补助
经批准将军事设施拆除、迁建、改建或者改作民用的,由提出需求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军事机关 ( )。
A. 政策支持或者经济补偿
B. 政策支持或者经费补助
C. 政府支持
D. 经费补助
题目解答
答案
B. 政策支持或者经费补助
解析
本题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相关条款的理解,核心在于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在军事设施调整时的法律责任。关键点在于:
- 军事设施调整的条件:因军事任务调整、环境变化或自然损毁等原因失去效能时,需按程序报批后拆除或改作民用。
- 地方人民政府的义务:当地方提出需求导致军事设施调整时,需依法给予政策支持或经费补助,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 军事设施调整的程序:军事设施管理单位需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后,方可拆除或改作民用。
- 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
- 提出需求时的补偿:地方人民政府因需求提出军事设施调整时,必须给予政策支持或经费补助(对应选项B)。
- 用地手续办理:涉及用地用海用岛的,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选项辨析:
- 选项B(政策支持或经费补助):符合法律中“经费补助”的表述,强调财政支持。
- 选项A(经济补偿):更偏向赔偿性质,与法律中“补助”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