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A. 医方B. 患方C. 医患双方D. 卫生行政机关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A. 医方
B. 患方
C. 医患双方
D. 卫生行政机关
题目解答
答案
C. 医患双方
解析
本题考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纠纷现场实物封存的规定。核心要点在于明确封存和启封的主体、保管单位以及检验机构的指定方式。需注意医患双方共同参与是关键操作流程,而保管和检验环节则涉及后续分工。
法律依据与操作流程
- 封存主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9条,疑似医疗过失导致不良后果时,医患双方必须共同对现场实物(如输液、药物等)进行封存和启封。单方操作无效。
- 保管单位:封存物品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体现对医疗专业性的信任。
- 检验程序:若需检验,双方应共同指定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无法协商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选项辨析
- A. 医方:错误。医疗机构仅负责保管,无权单独封存。
- B. 患方:错误。患者单方封存不符合法定程序。
- C. 医患双方:正确。符合“共同封存”的强制性规定。
- D. 卫生行政机关:错误。行政机关仅在双方无法指定检验机构时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