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 )A. 相关责任B. 连带责任C. 履行责任D. 按份责任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 )
A. 相关责任B. 连带责任
C. 履行责任
D. 按份责任
题目解答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建筑法中关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质量责任关系的核心知识点。关键在于理解连带责任的法律含义:当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需共同承担责任,受害人可向任一方索赔,责任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破题点在于区分“连带责任”与其他责任形式(如按份责任)的差异。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部分的质量负责。
-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需共同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即双方均需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分包关系为由推卸责任。
-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按过错比例分担)不同,与“相关责任”“履行责任”等表述无法律依据。
选项分析:
- B. 连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 其余选项均不符合建筑法对分包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