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音乐的基本表现要素中具有独立性,可单独存在的是哪一种().A. 旋律B. 节奏C. 调式D. 和声
下列音乐的基本表现要素中具有独立性,可单独存在的是哪一种().
A. 旋律
B. 节奏
C. 调式
D. 和声
题目解答
答案
A. 旋律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音乐基本表现要素的理解,特别是各要素的独立性特征。
解题核心:明确各选项的定义及相互关系,判断哪一要素能够脱离其他要素独立存在。
关键点:
- 旋律是音乐中最基础的要素,由音高、长短、强弱构成,可单独存在(如独唱、独奏)。
- 节奏需依赖音高或和声等其他要素共同体现,单纯节奏(如打击乐)是否独立存在存在争议,但题目中更倾向于旋律的独立性。
- 调式和和声均需依附于旋律或多声部结构,无法单独存在。
选项分析
- A. 旋律:旋律是音乐的“灵魂”,由音高、时值、强弱等组织而成。例如,一个人哼唱歌曲时,仅需旋律即可完整表达,无需其他要素配合。
- B. 节奏:节奏是时间的组织形式,但需通过音高或和声等载体呈现。单纯节奏(如鼓点)虽存在,但严格意义上仍需音高支撑。
- C. 调式:调式是音阶的组织方式,需通过旋律或和声体现,无法单独存在。
- D. 和声:和声是多声部的结合,必须依赖多个声部同时进行,无法独立存在。
结论
旋律是唯一能独立存在的要素,其他要素均需与其他要素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