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哪个部门批准()A. 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B. 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C. 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批准D. 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哪个部门批准()
A. 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B. 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C. 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批准
D. 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
题目解答
答案
C. 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批准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具体规定,重点在于明确相关审批权限的归属。
解题核心思路:
- 法律依据:需回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条款。
- 部门职责:明确移出地与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在跨省转移中的协同作用。
- 排除干扰项:区分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与省级部门的审批权限,以及单一部门审批的局限性。
破题关键点:
- 跨省转移需两地协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涉及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安全,需两地省级部门共同审核。
- 联单制度:实际操作中需填写转移联单,两地部门需分别签字确认,体现共同批准的逻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需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报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移出地省级部门在批准前,应书面征求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若接受地省级部门未明确反对,则视为同意,最终由移出地省级部门核发转移联单。
选项分析:
- A. 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仅移出地审批,未体现接受地意见,不完整。
- B. 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权不在接受地单独掌握,排除。
- C. 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批准:符合“移出地主导、接受地同意”的双重审核机制,正确。
- D. 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跨省转移审批权已下放至省级部门,非国务院直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