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承包人在工程基坑开挖时没有按设计高程施工,导致基坑开挖超深1.5m,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用片石混凝土回填至设计高程,则多做的开挖和回填工程量在工程价款的计量支付时应______。A. 均予以计量B. 均不予计量C. 只计开挖工程量D. 只计回填工程量
某承包人在工程基坑开挖时没有按设计高程施工,导致基坑开挖超深1.5m,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用片石混凝土回填至设计高程,则多做的开挖和回填工程量在工程价款的计量支付时应______。
- A. 均予以计量
- B. 均不予计量
- C. 只计开挖工程量
- D. 只计回填工程量
题目解答
答案
B.均不予计量
解析
本题考查工程计量支付原则在实际施工问题中的应用。关键点在于判断承包人的施工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若施工偏差由承包人自身过失导致,则由此产生的额外工程量不得计量。需明确区分合同内工程量与施工缺陷修复工作的界限。
核心思路
- 超挖行为性质:承包人未按设计高程施工,属于施工质量控制失当,超挖部分超出合同约定范围。
- 回填工程属性:监理要求的回填是为纠正施工缺陷,而非设计变更,本质是修复承包人过失造成的损害。
- 计量规则:根据工程计量规范,施工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或修复工作量不予计量,相关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选项辨析
- A. 均予以计量:错误。超挖和回填均属施工缺陷处理,不符合计量条件。
- B. 均不予计量:正确。承包人过失导致的额外工作量,费用应自行承担。
- C. 只计开挖工程量:错误。超挖本身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计量。
- D. 只计回填工程量:错误。回填是修复措施,非合同内工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