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应至少于考核前()周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和所在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另行组织考核。A. 4B. 3C. 2D. 1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应至少于考核前()周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和所在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另行组织考核。
A. 4
B. 3
C. 2
D. 1
题目解答
答案
D. 1
解析
本题考查对《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中缓考申请时限的掌握。核心思路是明确政策中规定的“提出缓考申请的截止时间”,需注意关键细节:“至少于考核前多少周”,以及审批流程(需经任课教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
- 政策依据:根据题干引用的文件,缓考申请需在考核前提出,并经过两级审批(任课教师→学院→研究生院)。
- 时间要求:题目明确要求“至少于考核前()周”提出申请,正确答案为1周(选项D)。
- 常见误区:需注意区分其他类似规定(如补考、重修等),避免混淆时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