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多式联运中分承运人出具的各种承运单据,“托运人”一栏应填写 的名称和地址。A. 多式联运经营人B. 第一程承运人C. 货主D. 货运代理人
多式联运中分承运人出具的各种承运单据,“托运人”一栏应填写 的名称和地址。
A. 多式联运经营人
B. 第一程承运人
C. 货主
D. 货运代理人
题目解答
答案
A. 多式联运经营人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多式联运中单据填写规则,特别是分承运人单据中“托运人”栏的填写对象。
核心思路:明确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分承运人、货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关键点在于: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全程运输的总负责人,与货主签订合同,而分承运人仅与经营人存在合同关系。因此,分承运人单据中的“托运人”应填写经营人,而非直接货主或其他代理人。
在多式联运中:
- 多式联运经营人(简称“经营人”)与货主签订全程运输合同,对货物运输全程负责。
- 经营人将运输分段委托给分承运人(如海运、陆运公司),但分承运人仅与经营人存在合同关系。
- 分承运人出具的单据中,“托运人”栏需填写经营人的名称和地址,而非货主或其他方。这是为了确保单据流转的连贯性,以及明确经营人作为全程运输的法律主体。
错误选项排除:
- B(第一程承运人):分承运人单据中的托运人应为经营人,而非其他分承运人。
- C(货主):货主直接与经营人签约,但分承运人不直接与货主发生法律关系。
- D(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可能参与操作,但单据填写规则优先遵循经营人与分承运人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