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关于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说法,正确的有()。A. 凡在我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开采的石油,无论其是否在我国境内销售,均应按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B. 石油开采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C. 企业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D. 中外合作油田按规定上缴国家留成油不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E.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起征点为65美元/桶
下列关于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凡在我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开采的石油,无论其是否在我国境内销售,均应按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B. 石油开采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
C. 企业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D. 中外合作油田按规定上缴国家留成油不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E.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起征点为65美元/桶
题目解答
答案
ADE
A. 凡在我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开采的石油,无论其是否在我国境内销售,均应按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D. 中外合作油田按规定上缴国家留成油不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E.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起征点为65美元/桶
A. 凡在我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开采的石油,无论其是否在我国境内销售,均应按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D. 中外合作油田按规定上缴国家留成油不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E.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起征点为65美元/桶
解析
本题考查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相关政策,需掌握其征收范围、缴纳义务、滞纳金规定、扣除规则、留成油处理及起征点等核心知识点。解题关键在于:
- 明确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对象:针对在中国境内开采的石油,无论是否境内销售;
- 区分滞纳金标准:注意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0.5‰)的区别;
- 确认扣除规则:特别收益金作为企业成本,通常可税前扣除;
- 特殊情形处理:国家留成油属于国家收入,不重复征税;
- 起征点与计征方式:起征点为65美元/桶,采用超额累进比率。
选项A
正确。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开采的石油,无论是否在境内销售,均需缴纳。
选项B
错误。滞纳金标准应为0.5‰/日,而非0.2‰。原题表述与实际规定不符。
选项C
错误。企业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于生产成本,可计入企业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
选项D
正确。中外合作油田的国家留成油属于国家所有,已作为国家收入处理,因此不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选项E
正确。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为65美元/桶,超过部分按月加权平均价格分档计征,符合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