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 )。A.主要责任B.次要责任C.全部责任D.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 )。A.主要责任
B.次要责任
C.全部责任
D.连带责任
B.次要责任
C.全部责任
D.连带责任
题目解答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建筑法中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关系。核心在于理解连带责任的法律概念: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需共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任一方均可被追究责任,且可相互追偿。其他选项如“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分包单位需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对整体工程质量负责。
- 连带责任意味着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共同责任。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可向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任意一方索赔,责任方之间可互相追偿。
- 排除其他选项:
- 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不单独承担更大责任,分包单位需自行负责。
- 次要责任:与分包单位应承担的直接责任矛盾。
- 全部责任:总承包单位无需对分包工程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