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4.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干粉灭火器的首次维修时间为-|||-()。-|||-A出厂期满5年-|||-B出厂期满3年-|||-C出厂期满7年-|||-D出厂期满6年

题目解答
答案
B. 出厂期满3年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中关于干粉灭火器维修时间的具体规定。关键点在于区分不同灭火器类型(如干粉、二氧化碳等)的首次维修时间要求。需注意首次维修时间与后续维修时间可能不同,且需准确记忆规范中的年限条款。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的相关规定:
- 干粉灭火器的首次维修时间为出厂期满3年(对应选项B)。
- 其他选项的错误原因:
- A选项(5年):可能是其他类型灭火器(如某些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维修时间,但不符合干粉灭火器的要求。
- C选项(7年):可能混淆了灭火器报废年限(干粉灭火器报废年限为10年)。
- D选项(6年):可能是首次维修后的后续维修间隔时间,而非首次维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