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建设单位欲新建一座大型综合市场,于2016年3月20日领到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后因故于2016年10月15日中止施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该建设单位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的最迟期限应该是2016年( )。A. 10月15日B. 10月22日C. 11月14日D. 12月14日
某建设单位欲新建一座大型综合市场,于2016年3月20日领到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后因故于2016年10月15日中止施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该建设单位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的最迟期限应该是2016年( )。
A. 10月15日
B. 10月22日
C. 11月14日
D. 12月14日
题目解答
答案
C. 11月14日
解析
步骤 1:理解建筑法关于中止施工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步骤 2:确定中止施工后的报告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因此,建设单位在中止施工后,应当在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步骤 3:计算报告期限
建设单位于2016年10月15日中止施工,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在2016年10月15日之后的一个月内,即2016年11月14日之前,向发证机关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步骤 2:确定中止施工后的报告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因此,建设单位在中止施工后,应当在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步骤 3:计算报告期限
建设单位于2016年10月15日中止施工,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在2016年10月15日之后的一个月内,即2016年11月14日之前,向发证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