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民政府的行政体制与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比较,其明显的特点包括- 军政合一- 以党治国- 委员合计制- 党政合一- 常委集体领导制
广州国民政府的行政体制与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比较,其明显的特点包括
- 军政合一
- 以党治国
- 委员合计制
- 党政合一
- 常委集体领导制
题目解答
答案
广州国民政府是在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基础上建立的,其行政体制在组织结构和权力运行上发生了重要转变,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政治理念。
首先,“以党治国”原则更为明确。广州国民政府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其委员由中央任免,施政方针需经中央政治委员会审议,各部会亦需定期报告工作。这表明政府只是中央党部的执行机构,党政合一、党权高于政权,体现了“以党治国”的核心特征。
其次,采取委员合议制。1925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实行委员制,以适应孙中山逝世后无“总理”继承的现实。《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以委员若干人组织之”、“国务由委员会议执行之”,确立了集体领导体制,主席仅具形式,无实权,权力分散于委员会议。
第三,实行党政合一的“一权制”。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均由国民党中央指导监督,统一由国民政府委员会行使,各机关在中央统一号令下运作,不存在权力分立或制衡机制,形成“一元化领导”格局。
此外,“军政合一”虽在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时期突出,但在广州国民政府中已非显著特点。虽然军事仍由国民政府领导,但行政体制已转向以党为核心、委员合议、党政合一的模式,军政合一不再是其制度设计的主线。
最后,“常委集体领导制”并非广州国民政府的体制特征。该体制强调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但“常委”并非政府内部常设领导机构,而是中央党部的政治决策机关,与政府体制无直接对应关系。
综上,广州国民政府与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相比,其显著特点包括:以党治国、委员合议制、党政合一。
答案:
-
以党治国
-
委员合议制
-
党政合一
解析
本题考查广州国民政府行政体制与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的比较,解题思路是分别分析每个选项与广州国民政府行政体制特点的契合度。
- “以党治国”:广州国民政府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委员由中央任免,施政方针需经中央政治委员会审议,各部会需定期报告工作。这表明政府是中央党部的执行机构,党权高于政权,体现了“以党治国”的核心特征,所以该选项正确。
- “委员合议制”:1925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实行委员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以委员若干人组织之”、“国务由委员会议执行之”,确立了集体领导体制,主席仅具形式,无实权,权力分散于委员会议,所以该选项正确。
- “党政合一”: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均由国民党中央指导监督,统一由国民政府委员会行使,各机关在中央统一号令下运作,不存在权力分立或制衡机制,形成“一元化领导”格局,体现了党政合一,所以该选项正确。
- “军政合一”:在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时期“军政合一”较为突出,但在广州国民政府中,行政体制已转向以党为核心、委员合议、党政合一的模式,军政合一不再是其制度设计的主线,所以该选项错误。
- “常委集体领导制”:“常委”是中央党部的政治决策机关,并非政府内部常设领导机构,与政府体制无直接对应关系,所以该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