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体育课上,老师因为临时需要接一个重要的电话,让体育委员组织集体活动。15岁的明明不顾体育委员的劝阻,一个人去玩双杠,不慎摔伤了右腿。此次事故中应承担事故责任的是( )。A. 明明和体育老师B. 学校和明明C. 体育委员和明明D. 体育委员和体育老师
体育课上,老师因为临时需要接一个重要的电话,让体育委员组织集体活动。15岁的明明不顾体育委员的劝阻,一个人去玩双杠,不慎摔伤了右腿。此次事故中应承担事故责任的是( )。
A. 明明和体育老师
B. 学校和明明
C. 体育委员和明明
D. 体育委员和体育老师
题目解答
答案
B. 学校和明明
解析
本题考查学校责任与学生行为过失的法律关系。关键在于判断学校(老师)是否存在管理过错以及学生(明明)是否具有行为过失。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需对学生的安全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学生若因自身过失导致伤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题目中,老师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临时离开未安排妥当),明明擅自行动未听劝阻,两者均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与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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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责任
- 体育课属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老师作为管理者,应全程监督学生安全。
- 老师临时离开未安排替代管理措施,导致体育委员无法有效履行组织职责,存在管理疏漏,因此学校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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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责任
- 明明作为15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能预见双杠活动的危险性。
- 不听劝阻擅自行动,未遵守组织安排,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部分责任。
选项排除
- A选项:体育老师个人责任应由学校承担,而非单独列为责任人。
- C、D选项:体育委员已尽劝阻义务,无管理过错,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