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婚前医学检查发现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疾病 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 医师应当在检查意见中注明A. 发现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B. 建议不宣结婚C. 建议不宜生育D. 婚检合格
婚前医学检查发现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疾病 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 医师应当在检查意见中注明
A. 发现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B. 建议不宣结婚
C. 建议不宜生育
D. 婚检合格
题目解答
答案
C. 建议不宜生育
解析
本题考查对婚前医学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核心在于明确医师在特定检查结果下的告知义务。关键点在于区分不宜结婚与不宜生育的适用情形。根据《母婴保健法》,当发现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时,医师需明确给出生育建议,而非直接限制结婚自由。
法律依据与选项分析
- 《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
- 选项辨析:
- A仅陈述检查结果,未体现“检查意见”中的建议性内容。
- B(建议不宜结婚)适用于遗传性疾病双方患相同疾病的情况,但题目强调“不宜生育”,需对应生育建议。
- C直接对应“不宜生育”的医学意见,符合题干要求。
- D与检查结果矛盾,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