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准予从汽、柴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正确错误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准予从汽、柴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正确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消费税中关于已税原料抵扣的规定,特别是汽油、柴油这类成品油的特殊处理规则。
关键思路:
- 消费税抵扣的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允许抵扣已纳消费税。
- 汽油、柴油的例外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如2022年第1号公告),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时,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 破题关键:需明确汽油、柴油作为特殊应税消费品的抵扣限制,避免混淆常规规定与特殊规定。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不得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这意味着,即使原料是已税汽油、柴油,也不能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其已纳税款。
结论:
题目中“准予扣除原料已纳税款”的表述与上述规定矛盾,因此答案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