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承运人)签订合同,或者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或者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则货运代理应当承担()。A. 当事人的责任B. “混合”身份的责任C. 委托人的责任D. 纯粹代理人的责任
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承运人)签订合同,或者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或者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则货运代理应当承担()。
A. 当事人的责任
B. “混合”身份的责任
C. 委托人的责任
D. 纯粹代理人的责任
题目解答
答案
A. 当事人的责任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货运代理在不同业务操作下责任承担的知识点。解题思路是根据题目中货代公司的具体行为,结合不同责任类型的定义来判断其应承担的责任。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存在不同的责任类型。纯粹代理人的责任是指货代仅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不承担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委托人的责任显然与货代公司的角色不符;“混合”身份的责任通常是指货代在业务中兼具多种角色,但本题中未体现这种复杂的混合情况。
而当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承运人)签订合同,或者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或者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这些行为表明货代公司已经不仅仅是作为代理人,而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到了业务中,成为了合同的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业务惯例,此时货代公司应当承担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