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建筑法》,开工报告制度是指( )。A.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开工条件的确认B. 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审批制度C. 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开工准备工作的确认D. 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开工条件的确认
[单选题]根据《建筑法》,开工报告制度是指( )。
A. 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开工条件的确认
B. 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审批制度
C. 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开工准备工作的确认
D. 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开工条件的确认
题目解答
答案
B. 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审批制度
解析
本题考查《建筑法》中开工报告制度的性质与核心内容。关键在于区分开工报告制度与施工许可证制度的不同:
- 开工报告制度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开工进行的行政审批,属于报备性质,侧重于宏观管理;
- 施工许可证制度是建设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侧重于具体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核。
破题点在于明确题目选项中“行政审批制度”与“施工企业开工条件确认”的区别,锁定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属性。
选项分析
- A:错误。建设单位确认施工企业开工条件属于合同管理范畴,与开工报告制度无关。
- B:正确。开工报告制度是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对工程开工进行管理,符合《建筑法》规定。
- C:错误。监理单位的确认属于监理职责,非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制度。
- D:错误。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针对工程整体,而非直接确认施工企业条件,且易与施工许可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