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应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的支付,并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A. 过大B. 过量C. 过急D. 过早E. 过快
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应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的支付,并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
A. 过大
B. 过量
C. 过急
D. 过早
E. 过快
题目解答
答案
BD
B. 过量
D. 过早
B. 过量
D. 过早
解析
本题考查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中工程款支付的关键原则。核心在于理解合同条款对支付时机和额度的规范作用,防止因支付不当导致投资超支或引发施工单位索赔。需重点关注支付的合理性,避免因支付过量或过早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工程进度。
选项分析
B. 过量
- 过量支付指超出实际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的额度支付工程款,可能导致资金浪费,增加业主的投资成本,同时为施工单位索赔埋下隐患。
D. 过早
- 过早支付指在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阶段性目标时提前支付后续款项,可能使施工单位资金使用不当,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质量下降,进而引发索赔要求。
其他选项排除
- A. 过大:强调单笔金额大,但支付金额需结合进度判断,非核心问题。
- C. 过急、E. 过快:均指向支付速度,但支付速度本身不直接关联投资控制的核心矛盾(额度与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