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单选题]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开发利用的活动。 ()-|||-A 已利用地-|||-B 损毁土地-|||-C 未利用地-|||-D 破坏土地

题目解答
答案
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前提下,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基本农田建设是指采取相应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改造、改良和保护,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持续利用。
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的建设;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建设;对中低产田的改造;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的建设等。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是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独立进行的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设施的建设。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批、下达、资金的拨付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编报、汇总、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地方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
基本农田建设是指采取相应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改造、改良和保护,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持续利用。
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的建设;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建设;对中低产田的改造;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的建设等。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是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独立进行的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设施的建设。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批、下达、资金的拨付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编报、汇总、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地方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
解析
本题考查对土地开发定义的理解,关键在于明确土地开发的对象是未被利用的土地。题目强调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进行开发利用。需注意区分土地开发与其他土地利用方式(如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等)的不同。
选项分析
- A 已利用地:已利用地通常指已投入农业、工业等用途的土地,其改造属于基本农田建设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范畴,而非开发活动。
- B 损毁土地:损毁土地(如采矿塌陷区)的恢复属于土地复垦,需通过修复使其重新利用,与开发无关。
- C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如荒草地、盐碱地)是土地开发的主要对象。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将其转化为可利用土地,符合题干中“开发”的定义。
- D 破坏土地:破坏土地的治理属于生态修复,与开发活动无直接关联。
结论
土地开发的核心是将未被利用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可用状态,因此正确答案为C 未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