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乙级监理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A. 1OO万元 B. 20万元 C. 50万元 D. 30万元 E. 事件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5个月,监理服务期达30个月。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位造成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 F. D )分析正确。 G. 事件l中应以监理中标价280万元作为合同价。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事件2,安全问题不是内部问题,在风力过大情况下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停止吊装作业。 事件3中,吊装作业不属于专项施工方案,无需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就可吊装。 事件3中,施工项目经理签收暂停令后,仍继续吊装是错误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不合理的。 [案例]5、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一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样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B )分析不妥。??? 因供砂距离增大提出的索赔应该被批准。 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 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 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26天,费用索赔额为57.2万元人民币。 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应该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 [案例]6、 某高层写字楼工程业主分别与甲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公司M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阶段监理合同。由于该工程项目地质条件复杂,经业主同意后甲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础工程分包给乙专业基础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l:开挖深基坑时,发现商代古墓,经有关部门及专家鉴定该古墓有重大考古价值,当地有关文物管理部门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在该处进行发掘工作,并从乙施工单位抽调部分力量参与文物发掘工作,经20天发掘工作基本完成。为此,乙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要求补偿参与考古发掘工作费用30万元和工程暂停施工等损失10万元,以及延长工期40天的要求。 事件2: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管道铺设完毕后,施工方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管道铺设质量。但监理工程师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前来检验,也未提出延期检查的书面要求。因此,乙施工单位即将管沟予以回填。此后,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要求施工方对管沟重新挖开,以便检验管道质量。管沟剥露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管道铺设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也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为此,乙施工单位要求监理机构补偿再度剥露费用7万元和工期延长4天。 事件3: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某部位工程为隐蔽工程,隐蔽施工前,施工方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检查验收。但监理工程师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问内前来检验,也未提出延期检查的书面要求。因此,施工方将该部位工程隐蔽。为此,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要求施工方将该部分工程剥露,以便检验其质量。经剥露检查后,监理工程师确认其质量未达到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要求施工方返工。甲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返工处理,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质量合格并予以确认。为此,甲施工单位提出除该部位隐蔽工程返工费用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应自己承担外,要求监理机构补偿再度剥露费用9万元和工期延长5天。 BD )分析正确。 事件1中,应做到:①施工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②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③发包方(业主)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书面的暂停施工的指令,要求施工方配合,要做好保护工作,并采取措施,减少由于暂停施工给工程施工方带来的损失。 事件1中,乙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补偿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合理的。 事件2中,乙施工单位通过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费用补偿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合理的。 事件2中,乙施工单位通过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费用补偿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该部分隐蔽工程剥露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不合理。 [案例]7、某小区二期工程项目,新建一座住宅楼,地上20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结构,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1586m2。建设工期450天,2010年9月1日开工.201l年12月26日竣工,工程造价3165万元。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总包单位于2010年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2010年9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9月6日才开工,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5天。 事件2: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包单位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令总包单位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包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重新检验试验费。 事件3:总包单位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试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包单位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 事件4:结构施工期间,总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闻延误8天。 事件5: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防水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工。 事件6:在进行结算时,总包单位根据投标书,要求外墙涂料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的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 CDE )分析正确。 事件1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5天成立。事件2不正确,再次检验合格,应由业主承担检验费。 事件3中,施工设备改造的试验费用由业主支付是成立的。 事件4不应批准。虽然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事件5,(1)经济损失由防水公司承担。(2)监理工程师的错误一:口头签证;错误二:直接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错误三: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了签证。 事件6,监理工程师应支持业主意见。因为按规定,合同条件与投标书条件有矛盾时,解释顺序为合同条件在投标书之先。 [案例]8、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将该工程委托了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但工程性质清楚。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按照工程计量程序,以下(ACD )分析正确。 乙方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7天内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工程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不提出,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乙级监理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
A. 1OO万元B. 20万元
C. 50万元
D. 30万元
E. 事件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5个月,监理服务期达30个月。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位造成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
F. D )分析正确。
G. 事件l中应以监理中标价280万元作为合同价。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事件2,安全问题不是内部问题,在风力过大情况下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停止吊装作业。
事件3中,吊装作业不属于专项施工方案,无需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就可吊装。
事件3中,施工项目经理签收暂停令后,仍继续吊装是错误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不合理的。
[案例]5、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一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样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B )分析不妥。???
因供砂距离增大提出的索赔应该被批准。
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
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
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26天,费用索赔额为57.2万元人民币。
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应该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
[案例]6、 某高层写字楼工程业主分别与甲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公司M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阶段监理合同。由于该工程项目地质条件复杂,经业主同意后甲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础工程分包给乙专业基础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l:开挖深基坑时,发现商代古墓,经有关部门及专家鉴定该古墓有重大考古价值,当地有关文物管理部门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在该处进行发掘工作,并从乙施工单位抽调部分力量参与文物发掘工作,经20天发掘工作基本完成。为此,乙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要求补偿参与考古发掘工作费用30万元和工程暂停施工等损失10万元,以及延长工期40天的要求。
事件2: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管道铺设完毕后,施工方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管道铺设质量。但监理工程师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前来检验,也未提出延期检查的书面要求。因此,乙施工单位即将管沟予以回填。此后,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要求施工方对管沟重新挖开,以便检验管道质量。管沟剥露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管道铺设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也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为此,乙施工单位要求监理机构补偿再度剥露费用7万元和工期延长4天。
事件3: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某部位工程为隐蔽工程,隐蔽施工前,施工方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检查验收。但监理工程师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问内前来检验,也未提出延期检查的书面要求。因此,施工方将该部位工程隐蔽。为此,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要求施工方将该部分工程剥露,以便检验其质量。经剥露检查后,监理工程师确认其质量未达到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要求施工方返工。甲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返工处理,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质量合格并予以确认。为此,甲施工单位提出除该部位隐蔽工程返工费用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应自己承担外,要求监理机构补偿再度剥露费用9万元和工期延长5天。
BD )分析正确。
事件1中,应做到:①施工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②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③发包方(业主)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书面的暂停施工的指令,要求施工方配合,要做好保护工作,并采取措施,减少由于暂停施工给工程施工方带来的损失。
事件1中,乙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补偿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合理的。
事件2中,乙施工单位通过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费用补偿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合理的。
事件2中,乙施工单位通过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费用补偿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该部分隐蔽工程剥露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不合理。
[案例]7、某小区二期工程项目,新建一座住宅楼,地上20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结构,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1586m2。建设工期450天,2010年9月1日开工.201l年12月26日竣工,工程造价3165万元。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总包单位于2010年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2010年9月1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9月6日才开工,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5天。
事件2: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包单位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令总包单位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包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重新检验试验费。
事件3:总包单位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试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包单位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
事件4:结构施工期间,总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闻延误8天。
事件5: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防水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工。
事件6:在进行结算时,总包单位根据投标书,要求外墙涂料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的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
CDE )分析正确。
事件1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5天成立。事件2不正确,再次检验合格,应由业主承担检验费。
事件3中,施工设备改造的试验费用由业主支付是成立的。
事件4不应批准。虽然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事件5,(1)经济损失由防水公司承担。(2)监理工程师的错误一:口头签证;错误二:直接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错误三: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了签证。
事件6,监理工程师应支持业主意见。因为按规定,合同条件与投标书条件有矛盾时,解释顺序为合同条件在投标书之先。
[案例]8、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将该工程委托了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但工程性质清楚。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按照工程计量程序,以下(ACD )分析正确。
乙方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7天内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工程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不提出,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题目解答
答案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