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4.单选题 BEPS行动计划贯彻的总原则是()。-|||-A 利润应在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征税-|||-B利润应在价值创造地征税-|||-C利润应在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D利润应在母公司所在地征税

题目解答
答案
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和g20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全程深入参与beps所有行动计划,提出“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的总原则并为g20所接受。
针对现有国际税收规则落后于数字经济和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步伐,以及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有关情况,我国税务部门为beps项目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建立新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参与《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手册》修订工作,针对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市场大、需求旺等特点,提出“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创新性的观点和主张,较好地维护了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益。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跨国公司利润水平监控系统,实现了分国别、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公司利润水平,并建成了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过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开展专项反避税调查,对税收贡献600多亿元。
针对现有国际税收规则落后于数字经济和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步伐,以及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有关情况,我国税务部门为beps项目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建立新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参与《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手册》修订工作,针对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市场大、需求旺等特点,提出“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创新性的观点和主张,较好地维护了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益。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跨国公司利润水平监控系统,实现了分国别、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公司利润水平,并建成了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过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开展专项反避税调查,对税收贡献600多亿元。
解析
本题考查BEPS行动计划的总原则,属于国际税收规则的重要知识点。解题关键在于理解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的核心目标,即确保跨国企业的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而非传统上的仅考虑法人所在地或母公司所在地。材料中明确提到我国提出的“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被G20接受,直接对应选项C。
选项分析
- 选项A(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和选项B(价值创造地)均为单一维度,未体现BEPS强调的“两地结合”原则。
- 选项C(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符合材料中“两地征税”的核心表述。
- 选项D(母公司所在地)与国际税收规则改革方向不符,BEPS旨在减少对母公司的过度依赖。
关键结论
材料明确指出我国提出的总原则被G20采纳,直接对应选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