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的,-|||-)项目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A个人股票期权-|||-B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D 股权奖励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A. 个人股票期权
B. 股票增值权
C. 限制性股票
D. 股权奖励
A. 个人股票期权
B. 股票增值权
C. 限制性股票
D. 股权奖励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特定项目计税方式的知识点。解题思路是明确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不同股权激励形式的规定,判断哪些项目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以及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形式,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的。具体来说:
- 个人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在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该所得也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样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在解禁时,其实际出资额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 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奖励,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能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