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 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A. 调增60万元B. 调增90万元C. 调增120万元D. 不予调整
[单选] 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
A. 调增60万元
B. 调增90万元
C. 调增120万元
D. 不予调整
题目解答
答案
D. 不予调整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工程合同中因法规变化导致的价款调整规则,特别是工期延误情况下风险承担的划分。
解题核心思路:
- 明确法规变化风险承担的时间节点:通常以原定竣工时间为基准,判断法规变化是否发生在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延误期间。
- 区分责任归属:若工期延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则延误期间的法规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破题关键点:
- 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延误:题目中工程因承包人原因延误至10月20日竣工,原定竣工时间为9月20日。
- 法规变化时间:10月期间的法规变化属于延误期间,因此相关风险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条款:
- 基准日期后的法规变化:合同约定的基准日期(通常为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之后的法律变化,若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一般应调整合同价款。
- 工期延误期间的风险划分:
- 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延误期间的法规变化风险由发包人承担,需调整价款。
- 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延误期间的法规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本题中,工程因承包人原因延误至10月20日竣工,而法规变化发生在10月(延误期间),因此相关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