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按照()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 财产转让所得-|||-C 劳务报酬-|||-D 偶然所得

题目解答
答案
A. 工资、薪金所得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法中所得项目的分类,核心在于判断单位低价售房给职工的差价部分应归类于何种所得类型。关键点在于:
- 工资、薪金所得的定义:指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报酬,包括福利性质的收入;
- 单位福利性质的认定:单位以低于成本价售房属于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本质是经济利益的补偿;
- 排除法:需区分财产转让所得(需转让行为)、劳务报酬(需独立劳务)、偶然所得(非经常性收入)。
法律依据与逻辑分析
- 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单位以低于成本价向职工出售住房,差价部分属于职工因任职或受雇关系获得的福利性收入,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 排除其他选项:
- 财产转让所得:需存在财产转让行为,而职工未转让任何财产;
- 劳务报酬:需基于独立劳务活动,与任职关系无关;
- 偶然所得:需偶然性、非经常性特征,而单位福利具有经常性。
结论
差价部分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