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问责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0〕334号)下列哪一条款不属于办理担保贷款的违规行为()A. 未按规定对存单,票据等权利质押单证采取止付控制措施的B. 批准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C. 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未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并取得相关权利证书发放贷款的D. 抵(质)押贷款收回前违规提前解除抵(质)押手续或违规释放抵(质)押物的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问责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0〕334号)下列哪一条款不属于办理担保贷款的违规行为()
A. 未按规定对存单,票据等权利质押单证采取止付控制措施的
B. 批准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
C. 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未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并取得相关权利证书发放贷款的
D. 抵(质)押贷款收回前违规提前解除抵(质)押手续或违规释放抵(质)押物的
题目解答
答案
B. 批准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
解析
本题考查对《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问责管理办法(黔农信办发〔2020〕334号)》中办理担保贷款违规行为的理解和判断。解题思路是明确办理担保贷款的相关流程和要求,然后分析每个选项是否属于办理担保贷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 选项A:
- 在办理担保贷款时,对于存单、票据等权利质押单证,按规定采取止付控制措施是保障贷款安全的重要环节。
- 如果未按规定采取止付控制措施,可能会导致质押物被他人支取或使用,从而影响贷款的安全性,属于办理担保贷款的违规行为。
- 选项B:
- 批准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这主要涉及的是票据业务方面的违规,与办理担保贷款的核心流程和要求并无直接关联。
- 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有其自身独立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控制要点,与担保贷款在业务性质和操作流程上有明显区别,所以该选项不属于办理担保担保贷款的违规行为。
- 选项C:
- 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并取得相关权利证书是确保担保物权有效的关键步骤。
- 若未按规定办理,可能会使担保物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在贷款出现风险时,信用社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维护,属于办理担保贷款的违规行为。
- 选项D:
- 抵(质)押贷款收回前,抵(质)押手续和抵(质)押物是保障贷款收回的重要保障。
- 违规提前解除抵(质)押手续或违规释放抵(质)押物,会使信用社失去对担保物的控制,增加贷款收回的风险,属于办理担保贷款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