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银行的接管终止: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依法宣告破 A. 产。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B. 营能力;C. 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D. 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银行的接管终止: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依法宣告破
- A. 产。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
- B. 营能力;
- C. 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
- D. 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关于银行接管终止情形的法律规定。解题关键在于准确记忆相关法条内容,明确接管终止的法定条件。需注意区分不同情形的法律效果,尤其关注接管期限、经营状态变化、主体资格变动等核心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在接管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 接管期限届满或延期届满(选项D);
- 商业银行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选项B);
- 商业银行被合并或分立(选项C);
- 商业银行被依法宣告破产(选项A)。
关键点解析:
- 选项A:破产宣告后,商业银行进入清算程序,接管程序自然终止。
- 选项B:接管目的是恢复银行正常经营,若目标达成则无需继续接管。
- 选项C:合并或分立导致原银行主体资格变化,接管对象不复存在。
- 选项D:接管期限是法定时限,期限届满或经批准延期后仍届满时,接管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