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护士实习生在实习工作中,如果未请示带教老师而擅自独立给病人执行护理、治疗损害不良后果的应由谁负责任 A. 护生B. 带教老师C. 两者均有责任D. 两者均无责任
护士实习生在实习工作中,如果未请示带教老师而擅自独立给病人执行护理、治疗损害不良后果的应由谁负责任
- A. 护生
- B. 带教老师
- C. 两者均有责任
- D. 两者均无责任
题目解答
答案
C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医疗护理实践中实习生与带教老师的责任划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行业规范的理解。
核心思路:
- 实习生的资质限制:护士实习生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独立执行护理、治疗行为超出其权限。
- 带教老师的监督义务:带教老师有责任对实习生的实践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未尽到职责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 过错共存:实习生擅自行为存在主观过失,带教老师因疏于管理存在失职,双方均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与行业规范:
-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执业需取得资格证书并注册,实习生不具备独立执业资格。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医疗机构应对实习医务人员的临床实践进行监督,因实习行为造成的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划分逻辑:
- 实习生的直接过错:未请示老师擅自操作,违反了“实习期间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的规定,主观存在过失。
- 带教老师的间接过错:作为指导者,未履行监督职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实习生的违规行为,客观上导致损害发生。
选项排除:
- A(护生):仅追究实习生责任,忽视带教老师未尽职的义务。
- B(带教老师):仅追究老师责任,未体现实习生擅自行为的直接过错。
- D(均无责任):与题目中“损害不良后果”矛盾,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