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4.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4.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题目解答
答案
正确答案: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射线装置分类标准的了解,特别是分类的机构、依据和类别划分。
解题核心:需明确射线装置的分类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分类依据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且从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关键点:若题目描述与上述标准完全一致,则判断为正确。
步骤1:确认分类机构
题目中明确指出分类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等规定,这两个部门确实承担相关职责,因此机构描述正确。
步骤2:分析分类依据
题目提到分类依据是“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这一表述符合实际标准,分类的核心逻辑是基于危害程度的高低。
步骤3:验证类别划分
题目将类别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且强调“从高到低”。根据现行法规,射线装置确按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这三类,因此类别划分正确。
结论:题目描述与实际分类标准完全一致,故答案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