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1 版的《语文课程标准》将语文课程的性质界定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A. 语言文字运用B. 写作和交际C. 传统文化知识D. 文学知识
2011 版的《语文课程标准》将语文课程的性质界定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A. 语言文字运用
B. 写作和交际
C. 传统文化知识
D. 文学知识
题目解答
答案
A. 语言文字运用
解析
本题考查对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中语文课程性质的理解。核心要点在于明确语文课程的基本定位,即围绕语言文字运用展开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需区分课程性质与具体学习内容的不同:课程性质强调学科本质和核心目标,而选项中的“写作和交际”“传统文化知识”“文学知识”均为具体学习内容,而非课程性质的定义。
选项分析
- A. 语言文字运用:正确。语文课程以语言文字为载体,通过听说读写等实践,培养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符合课程性质的综合性、实践性特征。
- B. 写作和交际:片面。仅涵盖语言文字运用的部分方面,未体现全面性。
- C. 传统文化知识:偏差。传统文化是语文学习的重要内容,但非课程性质的定义。
- D. 文学知识:偏差。文学知识属于学科知识范畴,与课程性质的表述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