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6,8根据之规定,伪造学生证,图书证,考试证(准考证)等各种证件或伪造各种有价证券者,给予()以上处分。A. 警告B. 记过C. 留校察看D. 开除学籍
36,8根据<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伪造学生证,图书证,考试证(准考证)等各种证件或伪造各种有价证券者,给予()以上处分。
A. 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题目解答
答案
B. 记过
解析
本题考查对《绵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关于伪造证件或有价证券行为的处分规定的理解。解题核心在于明确条例中对伪造证件行为的定性,并结合选项判断对应的处分等级。破题关键点在于区分不同处分的适用场景,例如“记过”与“留校察看”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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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行为性质
题干中“伪造学生证、图书证、考试证等证件或有价证券”属于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通常被视为诚信缺失和扰乱学校管理秩序的表现。 -
对比处分条款
根据高校常见处分条例,伪造证件行为一般属于严重违纪,但尚未达到“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极端情况(如涉及重大利益或造成恶劣影响时可能升级处分)。- 警告:适用于情节较轻的首次违规,与题干中“伪造”行为的严重性不符。
- 留校察看/开除学籍:通常针对后果严重或多次违纪,题干未提及加重情节。
- 记过:符合伪造证件行为的基础处分标准,既体现惩戒又留有改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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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结合处分梯度和行为性质,“记过”是最合理的答案。